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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資訊處理類科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計畫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10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公訓字第1110012277號
法規體系: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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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為期 111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稱本考試
    )資訊處理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資訊專業法令與實務,
    強化並提升渠等資訊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訓練對象
    本考試資訊處理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報到接受實務訓練人員。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數位發展
    部辦理。



肆、訓練地點
    中華電信學院板橋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 168  號)。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預定於 111  年 11 月 22 日至 25 日,集中 1  梯次完成本
    訓練,共計 4  日。
二、本訓練採不住班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午膳,遠道(受訓人員機關
    地點距離受訓所在地 60 公里以上)或交通不便或特殊需求之受訓人
    員得向數位發展部申請提供住宿。
三、參加本訓練之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的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果,由數
    位發展部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
    據。
四、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郵寄
    保訓會,以利瞭解受訓人員反映意見。
五、本訓練得應特殊情事或視實際需要,調整為線上遠距學習方式辦理、
    延期辦理或取消辦理。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數位發展部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敘
    獎。



玖、本計畫由數位發展部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