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遴選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檢察官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6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院臺法字第1020034686號;考臺組壹一字第10200046681號
法規體系: 考試院/官規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