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考試院(84)考台組參一字第 07600
號令、行政院(84)台人政企字第 35237 號令會同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考試院考臺組參一字第 09400086271
號令、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院授人企字第 094000654131 號令會銜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公教員工安全維護辦法;新名稱: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
辦法)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七日考試院考臺組參一字第 10300000571 號
令、行政院院授人綜字第 1030019024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全文 33 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