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一月二十四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 25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三日總統(84)華總(一)義字第 0175 號令
修正公布第 3 條條文;並刪除第 17 條
3.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總統(85)華總字第 8500008790 號令修
正公布全文 25 條
4.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255940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25 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00977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3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70000500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3、12、15、19、20、23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01999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7、12、25 條條文;除第 7 條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
十三日施行外,其餘自公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20001247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9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08971 號
令修正公布全文 28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12536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4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038681 號
令刪除公布第 26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10354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0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