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三月十七日考試院(67)考台秘議字第 0742 號令訂
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八年十一月六日考試院(68)考台秘議字第 292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考試院(69)考台秘議字第 2684 號
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三月十二日考試院(79)考台秘議字第 065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8、12、13 條條文;並自七十九年九月一日起實施
5.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六月四日考試院(82)考台秘議字第 184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1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考試院(82)考台秘議字第 4211 號
令修正發布
7.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考試院(83)考台組壹一字第 3488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8.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四月九日考試院(85)考台組壹一字第 01747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
9.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三日考試院(87)考台組壹一字第 0089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9 條條文暨第 4 條應試科目表
10.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考試院(87)考台組壹一字第 06798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應試科目表(普通科目部分)
11.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九日考試院(88)考台組壹一字第 0435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9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三日考試院(89)考台組壹一字第 02884
號令修正發布第 5、6、8 條條文暨第 4 條之應試科目表
13.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九日考試院(90)考台組壹一字第 0900004
37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新名稱:特種
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
14.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考試院考台組壹一字第 0910005498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5.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考試院考台組壹一字第 093000177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之附表一
16.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4000509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之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
局調查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表(特殊規定)」
17.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三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5000043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及附表二體格檢查標準表
18.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5000327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9 條條文及第 6、8 條條文之附表一、附表二;
並刪除第 4 條條文
19.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5000746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之附表一
20.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9000343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9、11 條條文及第 6 條條文之附表一
21. 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二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00003737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及第 6 條附表一及第 8 條附表二
22.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三十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10004653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3.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2000356
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之附表二
24.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3000519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7 條條文及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一、第 6 條條
文之附表三
25.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6000150
91 號令刪除發布原第 10、11 條條文;原第 12 條條文移列至第
10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26.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60008
28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之附表二(三等考試資訊科學組及
四等考試資訊科學組部分)
27.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二十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9000176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之附表三
28.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十三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100001769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9.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十六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11000198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及第 5 條條文之附表二;第 5 條條文
之附表二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