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六日考試院(85)考台組壹一字第 03764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考試院(89)考台組壹一字第 03906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原名稱:公務人員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新名稱:國家考試試題疑
義處理辦法)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台組壹一字第 091001088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2、3 條條文;增訂第 10 條條文;原第 10 條遞改
為第 1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日考試院考台組壹一字第 0930007512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之附表一、附表二
5.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十日考試院考台組壹一字第 10000006755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4 條條文;刪除第 10 條條文;原第 11 條條文遞改為第
10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2000732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之附表二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3000338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6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七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40004669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3、7、8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三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110600043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10 條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