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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1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公評字第1132260007號令
法規體系: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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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七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88)局力字第 001
  663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2  點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七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890
  6384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2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五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900
  6447  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9
  106204  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0
  92000683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  點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三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095
  0002048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 點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0
  970004586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
8.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 0
  990011557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  點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四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參字第 1
  02846006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 點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八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
    107226002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  點
11.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十八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
    1132260007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三年二月一日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