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三月二日考試院(79)考臺秘議字第 0562 號函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十七日考試院(83)考臺秘議字第 3341 號令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考試院(85)考臺組壹一字第 02334
號令修正發布考試名稱及公職物理治療生類科名稱
4.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十六日考試院(85)考台組壹一字第 06466
號令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十六日考試院(86)考台組壹一字第 04107 號
令修正發布修正考試名稱及各科別應試科目
6.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考試院(87)考台組壹一字第 06798
號令修正發布第二試應試科目國文(論文、公文與閱讀測驗),並自民
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7.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八日考試院(88)考台組壹一字第 00063 號令
修正發布表頭欄、增訂稀少性技術人員航空器維修技術、屍體防腐、化
粧之處理技術科別
8.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八日考試院(89)考台組壹一字第 03504 號
令修正發布增訂工業行政科別、修正公職獸醫佐科別
9.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一日考試院(90)考台組壹一字第 0-038 號
令修正發布表頭欄及政風科別
10.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日考試院(90)考台組壹一字第 0900009
015 號令修正發布財稅行政科別
11.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考試院(91)考台組壹一字第 091000061
8 號令修正發布檔案管理科別
12.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九日考試院(91)考台組壹一字第 0910001
332 號令修正發布刪除第 2 點公職醫事檢驗生科別部分
13.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七日考試院(九二)考臺組壹一字第 0930000
155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 點〔修正文化行政、體育行政、博物管
理、檔案管理等科別應試科目暨各科別第二試應試科目國文(作文、
公文與測驗)〕
14.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一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400091451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