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一月二十四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 24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二十八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1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3
10390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27 條;本法修正條文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施
行
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四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146960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3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六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091910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9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四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222640 號
令修正公布第 24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28060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4、16、18、22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02000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6、8、27 條條文;除第 8 條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
三日施行外,其餘自公布日施行
9.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33144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2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200012461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23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1253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0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03868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21 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10355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7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