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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醫事人員檢覈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76 年 05 月 0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10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考臺組壹一字第09500080291號;院授人力字第09500064183號
法規體系: 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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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五月四日考試院(76)考台秘議字第 1058 號、行政
  院(76)台衛字第 8109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20 條
2.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九月十一日考試院(78)考台秘議字第 2894 號、行
  行政院(78)台衛字第 23489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考試院(82)考台秘議字第 4107 號、
  行政院(82)台衛字第 38036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9 條
4.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十九日考試院、行政院令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十八日考院院(85)考台組壹一字第 03767  號
  令、行政院(85)台衛字第 18475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21 條
6.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二十日考試院(87)考台組壹一字第 02634  號
  令、行政院(87)台衛字第 16307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23 條
7.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考試院(89)考台組壹一字第 07952
  號令、行政院(89)台人政力字第 191215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8、
  21  條條文及第 18 條之附表
8.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500080291
  號令、行政院院授人力字第 09500064183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