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十八日考試院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八日考試院、行政院訂定應考資格表、應試科目
表
3.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一月十四日考試院(86)考台組壹一字第 00155 號
令、行政院(86)台財字第 0084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應試科目表
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考試院(89)考臺組壹一字第 1069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本規則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一
日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二十五日考試院(90)考台組壹一字第 090000546
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考試院(九二)考臺組壹一字第 09200
0364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7、10、11、15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五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500001461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專責報關人員考試規則;新名
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專責報關人員考試規則)
8.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8000991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6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六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20006691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4、5、8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6000150
91 號令刪除發布原第 11、12 條條文;原第 13 條條文移列至第
1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三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90001301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