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一月十四日考試院(76)考台秘議字第 0133 號令訂
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考試院(79)考台秘議字第 1473 號令
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八月二十日考試院(79)考台秘議字第 2566 號令修
正發布(畜牧獸醫職系部分)
4.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八月三十一日考試院(81)考台秘議字第 2718 號令
修正發布(增列政風職系部分)
5.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考試院(82)考台秘議字第 2898 號令
修正發布(經建行政職系及土木工程職系部分)
6.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考試院(84)考台組貳一字第 04977
號令修正發布
7.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考試院(90)考台組貳一字第 11671 號令
修正發布(增訂海巡行政職務及海巡技術職系部分)
8.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09300072871
號令修正發布;並定自九十五年一月十六日施行
9.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二十五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000062361 號
令修正發布「戶政職系」;增訂「移民行政職系」
10.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三十一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000089911
號令修正發布「政風職系」為「廉政職系」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十六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600096801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十六日施行
12.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六日考試院考臺銓一字第 11207000481 號
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