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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3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考臺銓二字第11300012531號;院授人給揆字第11340004562號 令
法規體系: 銓敘部/俸給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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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三十日考試院(90)考台組貳一字第 01877  號令
  、行政院(90)台人政給字第 210425 號令會同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
  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七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0920000489 號令
  、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0920050438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1、3、5、9
  、10、12、1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三日考試院考台組貳二字第 09300067911  號 
  令、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09300224912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9、11、 
  1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五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 09600034431  號
  令、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09600093982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5、12  
  條條文;並增訂第 5-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 10000050371  號令
  、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1000039802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3、5、5-1、
  9、1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三十日考試院考臺銓二字第 11300012531  號
  令、行政院院授人給揆字第 11340004562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3、7
  、9、14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