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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務員進修及考察選送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32 年 06 月 1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1 年 05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91)華總一義字第09100100920號
法規體系: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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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三十二年六月十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16 條;並自公布日
  施行
2.中華民國三十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 3  條第 4  條條
  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00920
  號令公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