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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眷屬疾病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5 月 2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8 年 09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考臺組貳二字第09800072981號;院受人給字第09800218112號
法規體系: 銓敘部/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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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考試院考台秘(一)字第 1919 號、行
  政院台(71)人政肆字第 14844  號令會銜發布全文 22 條、自七十一
  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並自(配偶)部分先行辦理,其保險費率訂為 3  %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二十六日考試院(83)考台秘議字第 0287 號、
  行政院(83)台人政肆字第 0100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6 及 18 條
  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七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 09800072981  號
  令、行政院院受人給字第 09800218112  號令會同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