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一日考試院考台秘議字第 0920003050 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 7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二十七日考試院考臺秘議字第 1040005426 號
函修正第 3~6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十八日考試院考臺秘議字第 1100007234 號函修
正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參二字第 11100019033
號函修正全文 5 點;並自一百十一年二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八日考試院考臺保二字第 11208002093 號函
修正全文 5 點;並自一百十二年六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考試院第 13 屆第 139 次會議決定
准予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