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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交通事業機構得遴用高普初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人員類科名稱表(鐵路)表二(未冠職系)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4 月 0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7 年 0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交人字第0970000941號;部特四字第0972907394號
法規體系:
銓敘部/銓敘部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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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三日交通部交人發字第 091B00013 號、銓敘部
部特四字第 0912127129 號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交通部(91)交人發字第 091B000096 號
、銓敘部(91)部特四字第 0912179539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鐵路)表
二(未冠職系)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十八日交通部交人字第 0970000941 號令、銓敘
部部特四字第 0972907394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