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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5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考臺組壹一字第11000077741號
法規體系: 考選部/公務人員考試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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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考試院考台組壹一字第 09300041191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考試院考台組壹一字第 095000343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暨第 2、4 條條文之附表一、附表二;刪除
  第 8、1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七日考試院考臺組一字第 09700032141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4 條暨附表一、附表二(新增國際經貿法律類科部分);
  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三十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1000371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0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三十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2000375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8、9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3000519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9、11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之附表一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600015091
  號令刪除發布原第 12、13 條條文;原第 14 條條文移列至第 12 條條
  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60003719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6、9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二十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9000137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之附表一、第 4  條條文之附表二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八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1000077741
    號令修正發布發布第 8、12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之附表一「公務
    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應考資格表」、第 4  條條文之附表二「公務
    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第一試筆試應試科目表」;第 8  條及第 2
    條附表一、第 4  條附表二,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