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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各機關需用考試及格人員職缺擬進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審核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7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部管四字第11256199012號;總處培字第11200026252號 令
法規體系: 銓敘部/銓敘部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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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銓敘部部管四字第 0932368660 號函、行
  政院人事行政局局力字第 0930063150 號函會銜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十三日銓敘部部管四字第 0952649187 號令、行
  政院人事行政局局力字第 0950062792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
  點
  (原名稱:各機關需用考試及格人員職務擬遴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審
  核原則;新名稱:各機關需用考試及格人員職缺擬進用專門職業及技術
  人員審核原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八日銓敘部部管四字第 10136061391  號令、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組字第 1010045175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2
  點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日銓敘部部管四字第 11256199012  號令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培字第 11200026252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
   並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