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七日考選部選會字第 09600074001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考選部選規一字第 10313000661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6 條;除第 3 條自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施行外,
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一日考選部選規一字第 1060001597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6 條條文及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四月九日考選部選綜一字第 114000121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6 條條文及第 3 條條文之附表;除第 3 條文之附表,自
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