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七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103
2160319 號函核定全文 20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1030012597 號函核定修正全文 20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1040000709 號函核定修正第 9、12 點條文及第 7 點條文之附件「
三等考試錄取人員教育訓練課程配當表」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六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104
0001309 號函核定修正第 12 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