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1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3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考臺組壹一字第11100008441號
法規體系: 考選部/通用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4000452
  8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施行日期另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二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500052531  號
  令發布定自一百零六年四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十一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100006384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4、15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十五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11000084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1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