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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處理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6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公訓字第1132160233號函
法規體系: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行政規則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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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1052160487  號函訂定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十二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1
  072160054 號函修正第 2、3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1082160521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5  點
  (原名稱: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含性質特殊訓練之集中訓
  練)期間遇有性騷擾事件之處理須知;新名稱: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訓練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處理須知)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七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113
  2160233 號函修正第 3、5 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