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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基礎訓練課程架構及配當表【1】(113 年地方特考起實施,4 週)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2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3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公訓字第1142160047號函
法規體系: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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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1082160542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三月四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114
  2160047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原名稱: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基礎訓練課程架構及
  配當表【1 】(109 年高普考起實施,4 週);新名稱:公務人員高等
  考試及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基礎訓練課程架構及配當表【1 】(113 年地
  方特考起實施,4 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