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考選部選總字第 0951701795 號函頒實
施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十五日考選部選總字第 0971701450 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十三日考選部選總二字第 1041700038 號函修
正全文 8 點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考選部選秘三字第 113170145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3、8 點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四日考選部選秘三字第 1141701965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8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