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四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考試院、行政院會同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二月二日考試院(79)考臺秘議字第 0255 號令、行
政院臺七十九人政貳字第 00216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應考人體格檢查表
(檢查醫師注意事項第 3 條),並自七十九年二月二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考試院(83)考臺組壹一字第 3771 號
令、行政院臺八十三人政力字第 41379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11 條條
文暨應考人注意事項及檢查醫師注意事項
4.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考試院(84)考臺組壹一字第 03228
號令、行政院臺八十四人政力字第 15180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特種考試
交通事業人員考試體格檢查表(應考人注意事項及檢查醫師注意事項之
貳、檢查醫師注意事項四-各業特殊規定(三):民航部分)
5.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考試院八七考臺組壹一字第 08630
號令修正發布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及各業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特
殊規定:鐵路人員部分)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考試院八九考臺組壹一字第 05091 號令
修正發布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刪除應
試科目表(四)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民航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
表部分)、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特殊
規定)(刪除民航部分)
7.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10002885 號令修
正發布規則及附表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
、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表(特殊規定)(鐵路部分
)
8.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三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50000433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及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
檢查標準表
9.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600066301
號令修正發布附表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
、附表應試科目表四、五(鐵路及公路部分)、及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
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鐵路部分)準表
10.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700000461 號
令修正發布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
鐵路部分)
11.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一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900008741 號
令修正發布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
鐵路部分)
12. 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000016311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