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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法官遷調改任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1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院台人五字第11300017801號;考試院考臺銓一字第11307000051號 令
法規體系: 銓敘部/陞遷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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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司法院院台人法字第 1010026935 號
  令、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100079011  號令會同訂定發布全文 3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一日司法院院台人五字第 1050008363 號令、
  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500017521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全文 28 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司法院院台人五字第 1070008327 號
  令、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700018361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2、3
  、6、10~14、21~23、26、28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九日司法院院台人五字第 1090007009 號令
  、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900014421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6、10、
  15、20、26、28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司法院院台人五字第 1100018588 號令、
  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1000038671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全文 27 條;
  除第 2  條第 3  款、第 5  款、第 10 條及第 26 條條文自一百十年
  七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二日司法院院台人五字第 11200009411  號
  令、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1207000011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2、6
  、10、15、22、27  條條文;增訂第 14-1 條條文;第 2、10、14-1  
  條條文自一百十二年八月十五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司法院院台人五字第 11300017801  
  號令、考試院考臺銓一字第 11307000051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15、
  26  條條文;刪除第 14-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