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十二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 1
062260194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
1072260098 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月十九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 1
092260201 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
1112260291 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
1122260112 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 112
2260159 號函修正全文 4 點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
第 1132260356 號函修正全文 4 點
8.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三月七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 114
2260035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