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五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人字第 09900
01433D 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九十九年二月十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十九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人字第
1011003645A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人字第
1130012622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十三年九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人字第
1140017049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十四年十月二十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