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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訊息

資料日期 主旨 法規類別
41. 112.04.07 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輕症請病假相關因應措施一案,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行政函釋
42. 112.03.21 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2年1月11日修正公布;檢附修正條文1份;上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639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行政函釋
43. 112.03.21 關於擬任國籍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所定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職務,並經主管機關依規定核准得兼具外國國籍者,無須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提出具結書一案,請查照轉知。 行政函釋
44. 112.03.13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與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及第95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民國112年1月11日令制定及修正公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行政函釋
45. 112.03.13 公告新增、刪除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並自即日生效。 行政函釋
46. 112.03.01 公務員依法停(休)職期間得於民間機構任職,上開任職範圍包括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且毋須經權責機關(構)同意或備查;惟各該專業管理法律另有禁止規定者,仍應依其限制為之 行政函釋
47. 112.02.20 關於本部民國98年5月19日部銓五字第0983064559號函,所定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兼具外國國籍人事作業規定之修正規定與修正「各機關辦理政務人員具結區分情形一覽表」及「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具結書」,請查照轉知。 行政函釋
48. 112.02.16 由立法委員、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及立法院各黨(政)團等,依法遴選、聘用之公費助理服務年資,如屬全時專任性質者,自本令釋發布日起,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行政函釋
49. 112.01.19 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包括從事相關商業活動而獲致符合一般社會通念之正常利益),惟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及第15條第7項規定 行政函釋
50. 112.01.11 公告委任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辦理「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條所定之業務,自中華民國112年7月1日生效。 行政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