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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簡薦委官等職等主計人員與交通事業主計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暫行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79 年 08 月 27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3 年 03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處義三字第 0930001701號;部特二字第0932341723號
法規體系: 銓敘部/銓敘部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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