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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簡薦委官等職等主計人員與交通事業主計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暫行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79 年 08 月 27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3 年 03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處義三字第 0930001701號;部特二字第0932341723號
法規體系: 銓敘部/銓敘部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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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八月二十七日銓敘部(79)台華雷二字第 0454555
  號函、行政院主計處(79)台義央字第 09787  號函會銜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銓敘部(89)特二字第 1834722  號、
  行政院主計處(89)台義央字第 01012  號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主計處處義三字第 0930001701 
  號函、銓敘部部特二字第 0932341723 號函發布自九十三年四月一日起
  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