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考試院(89)考台組壹一字第 1099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二十五日考試院(90)考台組壹一字第 090000546
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考試院(九二)考臺組壹一字第 09200
0364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6、9、11、12、16 條條文;本規則修
正條文第 6、11 條條文,自九十二年五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三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500003831 號
令刪除發布第 1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考試院考台組壹一字第 098000750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8~10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六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00010099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5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六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20006691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4、16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2000970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12、13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600015091
號令刪除發布原第 14、15 條條文;原第 16 條條文移列至第 14 條條
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十二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6000669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7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7000989
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13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十六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12060002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除第 6 條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外
,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