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8096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12 條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100002591 號令
修正發布公布第 1、4、9、12 條條文;第 1 條及第 4 條自一百零
七年七月一日施行,第 9 條第 1 項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3834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4~6、12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二日考試院考臺保一字第 11200022811 號
令、行政院院授人給揆字第 11200013482 號令會同發布除第 2 條第
2、3 項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六月一日施
行外,自一百十二年四月三十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