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三月八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10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二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22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三十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34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4.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42 次委員會議第 7 次顧問會議聯席會議審議通過
5.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九一台
管財二字第 0282284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5 點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第 62 次委員會議第 9 次顧問會議聯席會議審議通過
7.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69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8.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八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74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9.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79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10.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85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11.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三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103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五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186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十五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第 205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二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第 226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五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244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16.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十四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第 251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17.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五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2
63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18.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台管
財四字第 1121730402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6 點
(原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上市(上櫃)公司股票投資作業規
定;新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國內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及指
數股票型基金投資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