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33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九一台
管財二字第 0282284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6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台管財
一字第 0920363912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6 點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第 62 次委員會議第 9 次顧問會議聯席會議審議通過
5.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69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78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7.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十五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92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8.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十三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99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9.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四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100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10.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7月六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102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
會第 212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二十一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
會第 257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13.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九日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268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14.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台管
財四字第 1121730402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8 點
(原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國內受益憑證投資作業規定;新名
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國內開放型受益憑證投資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