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七日考選部選規字第 0911300358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考選部選規字第 0961300521 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實施
(原名稱:監場人員選聘要點;新名稱: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
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七日考選部選人字第 0992200554 號函修正發布
第 7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十八日考選部選人字第 1052200569 號函修正
發布第 3、5 點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九日考選部選人字第 1082200406 號函修正全
文 11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