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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檢定考試及格證書遺失或污損請發證明書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34 年 08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71 年 05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71)選三字第2895號
法規體系: 考選部/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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