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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檢定考試及格證書遺失或污損請發證明書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34 年 08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71 年 05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71)選三字第2895號
法規體系: 考選部/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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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考選委員會發布
2.中華民國四十年十二月十八日考選部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五月十九日考選部(71)選三字第 2895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