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
113.09.25 |
有關公務人員自行申請公餘進修大專校院學分班,並業依「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以下簡稱拉近方案)獲減免學雜費者,得否再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以下簡稱訓練進修法)向服務經機關申請進修費用補助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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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
22. |
113.09.05 |
檢送本部民國113年9月5日部法二字第11357408341號令影本1份,請查照並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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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
23. |
113.09.05 |
有關公務人員曾服務於政府原始捐助(贈)之財團法人、受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等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自114年起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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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
24. |
113.08.14 |
檢附本部民國113年8月14日部退二字第11357339471號令,請查照並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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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
25. |
113.08.14 |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補充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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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